首页 > 小说库 > 言情 > 金陵春暮 > 金陵春暮精选章节
金陵城,六朝金粉之地,帝王龙气之乡,从来都不似表面那般温柔繁华。十三岁前,
我是相府的明珠,被父亲捧在掌心,不知人间疾苦。一夕之间,高楼倾塌,
沦为寄人篱下的孤女,在昔日政敌的府邸中,学会了敛起爪牙,屏息而活。我努力踮起脚尖,
去仰望内院书房里那个清润如玉的少年。他是我的恩人,亦是我的劫。
我渴望他那如月光般温柔的目光,能一直照亮我晦暗的前路。有他的世界,书香墨韵,
温暖安宁。可是,永远到底有多远?是不是咫尺天涯的距离?十六岁,我用尽才情,
只想化作他身边的一方砚,一管笔,能与他并肩立于朝堂之上,看他指点江山,激扬文字。
十八岁,当我终于能以一棵树的姿态,亭亭立于他面前时,我的世界,却轰然崩塌。二十岁,
繁华落尽,我转身欲走,那轮明月却说:“阿昭,你能不能别走?原来,你才是我的心。
”可叹……那时明月……已在水中央。我曾以为,我用短短二十年,过完了旁人的一辈子,
一切,都该寂静谢幕。然而没想到,所有已发生的一切,不过是为我后来的人生,
铺垫了一段风雨如晦的序曲。1三月,金陵城浸在一场绵密的春雨里。雨丝细如牛毛,
打在侯府后花园的芭蕉叶上,沙沙作响,像有无数春蚕在啃食桑叶。空气里,
满是湿润的泥土与新芽的清芬。我对着一卷《兰亭集序》的拓本,已经端坐了一个时辰。
身前的紫檀木书案上,墨香氤氲。手边的狼毫笔,笔尖的墨汁早已凝固。
陆归晚仍垂眸看著书,一袭月白色的杭绸长衫,衬得他愈发清瘦挺拔。夕阳的余晖,
穿过雕花窗棂,在他身上投下斑驳的光影,整个人像是笼在一层温润的珍珠光华里,
干净得不染纤尘。他看得入神,修长的手指偶尔会轻轻翻过一页书,姿态优雅,
连指甲都修剪得圆润整齐。我有些口干舌燥。不是渴,是闷。陆归晚什么都好,
就是太过安静。有时候,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庙里得道的高僧转世,早已看破了红尘。
我偷偷抬眼,打量着他。他的睫毛很长,像两把小小的蝶翅,在眼睑下投出一片温柔的阴影。
他的鼻梁高挺,唇色是浅淡的樱花色。他是这座肃穆侯府里,唯一的光。自从三年前,
父亲被一道圣旨贬谪岭南,生死未卜,相府查抄,我便从云端跌落尘埃,被母亲的旧友,
也就是如今的镇北侯陆夫人收留。从此,我便成了这府里一个尴尬的存在。名为**,
实则……不过是个体面些的孤女。我学会了看人眼色,学会了沉默,
学会了将所有的锋芒都小心翼翼地藏起来。我怕那些下人眼中的怜悯,
更怕那些主子们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施舍。只有在陆归晚面前,我才能稍稍喘口气。
他是侯爷的嫡长子,也是金陵城闻名的才子。可他对我,却没有半分架子,
温和得像窗外这场无声的春雨。他会亲自教我读书写字,会在我受了委屈时,
悄悄塞给我一块桂花糖,会在我生病时,亲自守着丫鬟为我煎药。他是我的恩人,
也是我全部的仰望。“在想什么?”他忽然抬起头,清澈的眸子望着我,
带着一丝浅淡的笑意。我心头一跳,慌忙低下头,“没、没什么。只是觉得,这字……好难。
”他轻笑出声,声音清越,如玉石相击,“《兰亭》本就是天下第一行书,
集风骨与妍丽于一身,本就难学。不必心急,慢慢来。”说着,他起身,走到我身后,
俯下身,温热的气息拂过我的耳畔。他的手,覆上了我握笔的手。“你看,这里的转折,
要圆润,似行云流水。”他的声音很低,带着一种让人心安的魔力。我的脸,
刷地一下就红了。整个人僵在那里,一动也不敢动。侯府很大,规矩也多。男女七岁不同席。
我与他,虽名为兄妹,却并无血缘。这样亲密的举动,若是被陆夫人看见,
怕是又免不了一顿敲打。可我……却贪恋这一刻的温暖。就在这时,
窗外传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,一个穿着火红骑装的少女,像一阵风似的闯了进来。“阿昭!
归晚哥哥!我又来啦!”是谢云翘。兵部侍郎家的千金,也是我……在这金陵城里,
唯一的朋友。2谢云翘是个异类。金陵城的名门闺秀们,都以娴静温婉为美,
学的是琴棋书画,女红刺绣。她偏不。她喜欢骑马,喜欢射箭,
喜欢穿上男装去城南的茶馆里听说书。用她自己的话说,人生在世,若不能活得快意恩仇,
岂不是白来这一遭?我羡慕她,羡慕她的家世虽不如侯府显赫,却胜在自由。
羡慕她的父母对她纵容宠溺,从不像陆夫人那样,
时时刻刻拿着一把叫“规矩”的尺子丈量着你。“又在写字?闷不闷啊?
”谢云翘自来熟地凑过来,拿起我刚写的字,装模作样地点评,“嗯,有风骨,像归晚哥哥。
就是……少了点女儿家的娇俏。”我瞪她一眼,伸手去抢。她笑嘻嘻地躲开,
转头对陆归晚道:“归晚哥哥,借你的阿昭一用,可好?”陆归晚无奈地摇摇头,
眼里却是宠溺的笑,“你呀,又想带她去哪里胡闹?”“才不是胡闹!”谢云翘一挺胸膛,
颇有几分英气,“今晚是上元节,秦淮河边有灯会!听说今年的灯王,
是一座用琉璃扎成的九层宝塔,点上灯,比天上的月亮还亮!我们去瞧瞧热闹!”我的心,
怦怦直跳。秦淮河的灯会……我只在书里读到过。那流光溢彩,人声鼎沸的场景,对我来说,
遥远得像另一个世界。陆夫人是绝不会允许我去的。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,在她看来,
是顶顶不体面的。“不行。”我几乎是下意识地拒绝。“怎么不行?
”谢云翘不依不饶地晃着我的胳膊,“就去一会儿,我们换上男装,谁也认不出来!
回来晚了,我让府里的马车送你从角门进,神不知鬼不觉!”她的眼睛亮晶晶的,
像夜空里最耀眼的星星。我动摇了。我想起了小时候。那时父亲还在,
我也是个无忧无虑的相府千金。上元节,父亲会亲自抱着我,骑在他的肩头,
穿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。母亲会笑意盈盈地跟在身后,手里提着一盏兔子灯。那样的温暖,
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。“归晚哥哥……”我求助地看向陆归晚。他沉吟了片刻,
温声道:“去吧。早些回来,别玩得太疯。”他从袖中取出一锭小小的银子,塞到我手里,
“看到喜欢的,就买下。”我的鼻子一酸,眼泪差点掉下来。这个世上,除了他,
还有谁会这般待我?谢云翘欢呼一声,拉着我便往外跑。她像一团火,而我,
像一块被她点燃的冰。其实,主意大都是她出的,我不过是跟在后面。可每一次,
我心底的渴望,都比她更甚。我曾听陆夫人对她身边的嬷嬷说,我性子太冷,
像块捂不热的石头。她们不知道,我的童年太过绚烂,又太过仓促地落幕,
让我过早地学会了用冷漠来保护自己。我害怕希望,因为失望的滋味,太苦。
但谢云翘不一样。她是一只真正的凤凰,羽翼丰满,骄傲而热烈。我喜欢她,
喜欢她身上那股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儿。有她在,我那颗沉寂的心,彷彿也能跟着跳动起来。
3秦淮河畔,果真是人间天上。河的两岸,挂满了各式各样的花灯,
有走马灯、兔子灯、莲花灯……灯火璀璨,将漆黑的夜空映照得如同白昼。河面上,
画舫穿梭,丝竹之声不绝于耳。岸边,游人如织,摩肩接踵。
我和谢云翘都换了一身青色的儒生袍,束了头发,看上去倒真像两个俊俏的小书生。
她兴奋地拉着我,一会儿指着那个猜灯谜的摊子,一会儿又被卖糖人的吸引。我跟在她身后,
贪婪地看着这一切。这是我从未见过的,鲜活而热闹的尘世。空气里,
混杂着食物的香气、女儿家的脂粉气,还有……一种自由的气息。“阿昭,快看!
那就是琉璃灯王!”谢云翘指着河中心最大的一艘画舫。我顺着她的手指望去,
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。那座九层琉璃宝塔灯,果真名不虚传。它通体晶莹剔透,
在夜色中散发着七彩的光晕,塔身的每一层都雕刻着精美的飞天神佛,栩栩如生。
宝塔的顶端,还有一颗硕大的夜明珠,光华流转,几乎要盖过了天上的月色。
“太美了……”我喃喃自语。“想不想上去瞧瞧?”谢云翘的眼睛里闪烁着冒险的光芒。
我吓了一跳,“那画舫……听说是专门招待王孙贵胄的,我们……”“怕什么!
”她一拍胸脯,“我爹跟这画舫的主人有点交情,我们就说是侍郎府的远亲,来开开眼界,
谁还敢拦不成?”说着,她不由分说,拉着我便朝那画舫的渡口挤去。我心里七上八下的。
陆归晚让我早些回去,可这繁华盛景,却像一块巨大的磁石,牢牢地吸住了我的脚步。
画舫极尽奢华,雕梁画栋,铺着厚厚的波斯地毯。舫中之人,无一不是衣着华贵,气度不凡。
我们两个“小书生”混在其中,倒也没引起太多注意。舫中正在举行一场小型的诗会,
主题便是咏这琉璃灯。一个个风流自赏的才子,摇头晃脑,吟诗作对。谢云翘听得直打哈欠,
拉着我溜到船尾。船尾的风很大,吹得人衣袂飘飘。凭栏远眺,整个秦淮河的夜景尽收眼底,
灯火如龙,蜿蜒不绝。“阿昭,你说,这世上是不是真的有神仙?”谢云翘忽然问道。
我摇摇头,“不知道。子不语,怪力乱神。”这是陆归晚教我的。她嗤笑一声,“你呀,
满脑子都是你那归晚哥哥的圣贤书。依我看,活得像神仙,比做神仙更有趣。
”她从袖中摸出一个小小的酒葫芦,递给我,“尝尝?我爹珍藏的梨花白,甜着呢!
”我犹豫了一下,还是接了过来。酒液入喉,果然清甜甘冽,带着一股淡淡的花香。
我从未喝过酒,只觉得一股热气从丹田升起,瞬间窜遍四肢百骸。脸上,也开始微微发烫。
“怎么样?不错吧?”她得意地眨眨眼。我点点头,又喝了一口。酒壮怂人胆。
看着眼前这片璀璨的灯火,我忽然生出一股豪气。我想起了父亲。他也是个诗酒风流的人物。
听母亲说,他醉后,能写出气吞山河的诗句。我从来没有像这一刻,如此地思念他。“喂,
那边的两个小子,鬼鬼祟祟地在做什么?”一个轻佻的声音忽然从身后传来。4我猛地回头。
一个身穿玄色锦袍的年轻男子,斜倚在船舱的门口,正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我们。
他生得极为俊美,剑眉入鬓,凤眼狭长,眼尾微微上挑,带着几分天生的桀骜与邪气。
他的鼻梁高挺如山脊,薄唇的弧度,却透着一丝凉薄。整个人,就像一把出了鞘的宝剑,
锋芒毕露,气势迫人。他身后,还跟着几个同样衣饰华丽的随从,个个都神情倨傲。
“我们……我们在看风景。”谢云翘有些心虚,却还是梗着脖子答道。那男子嘴角一勾,
露出一抹讥诮的笑,“看风景?还是偷酒喝?”他的目光,落在我手中的酒葫芦上。
我脸上一热,下意识地想把酒葫芦藏到身后。“拿来。”他朝我伸出手,
语气是不容置疑的命令。我咬着唇,站在原地没动。从小到大,除了陆夫人,
还没有人敢用这样的语气对我说话。即使是陆夫人,也只是言语上的敲打,
从未如此颐指气使。“怎么?还要本王亲自动手?”他的凤眼微微眯起,
透出一股危险的气息。本王?我和谢云翘对视一眼,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惊骇。金陵城里,
能自称“本王”的,除了当今圣上的几个皇子,还能有谁?眼前这位,看年纪,
应该是三王爷,裴烬。传闻这位三王爷,文韬武略,样样精通,
是几个皇子中最得圣宠的一个。但也传闻他性情乖张,手段狠戾,是个不好招惹的主。
谢云翘的脸色,已经有些发白。她悄悄拉了拉我的衣袖,示意我服软。我心里也有些发憷。
可那点酒意,混杂着天生的那点倔强,却让我不想就这么低头。我仰起头,直视着他的眼睛,
把酒葫芦递了过去。他接过酒葫芦,打开闻了闻,挑了挑眉,“梨花白?小孩子喝的酒。
”说着,他仰头便喝了一大口,动作潇洒不羁。“酒不错。人嘛……”他拖长了语调,
目光在我脸上逡巡,“细皮嫩肉的,倒像个姑娘家。”我的心,咯噔一下。“王爷说笑了。
”我尽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,甚至还带着几分少年人的粗嘎。他忽然伸手,
捏住了我的下巴。他的手指冰凉,力道却很大。我被迫抬起头,
与他那双深不见底的凤眼对视。“别在本王面前装腔作势。”他的声音压得很低,
带着一丝戏谑,“你这双眼睛,骗不了人。”我的眼睛怎么了?
我从未觉得自己的眼睛有什么特别。陆归晚只说过,我的眼睛像山间的清泉,干净。
谢云翘说,我的眼睛像小鹿,天真。可在这个男人眼里,它似乎成了我无法掩饰的破绽。
“王爷……”谢云翘急得快要哭了。裴烬却看也不看她,只是专注地盯着我。他的目光,
像两把锋利的锥子,要将我的灵魂都钻透。“告诉本王,你叫什么名字?”我闭上嘴,
不说话。他嘴角的笑意更深了,“有意思。本王看上的东西,还从来没有得不到的。”说完,
他松开了我的下巴,转身,大步流星地走进了船舱。我捂着被他捏得生疼的下巴,
看着他的背影,心里一阵发冷。今晚,真是……出师不利。“阿昭,我们快走吧!
”谢云翘拉着我,声音都在发颤。我点点头,跟着她,几乎是落荒而逃。回到侯府,
早已过了亥时。我从角门溜进去,一路提心吊胆,幸好没有遇到巡夜的家丁。
回到自己的小院,我脱下那身儒生袍,换上自己的衣服,坐在铜镜前,
久久地看着镜中的自己。镜中的少女,面色潮红,眼波流转,眉宇间,
似乎还残留着几分惊魂未定。我摸了摸自己的眼睛。这双眼睛,真的就那么特别吗?
我忽然想起了陆归晚。如果刚才,站在我面前的是他,他会怎么做?他一定会将我护在身后,
温言细语地与那位王爷周旋,不让我受半分委屈。而不是像我这样,像一只被惊扰的小兽,
只会徒劳地亮出自己并不可怕的爪牙。阿昭,阿昭,你真是……太没用了。我趴在桌上,
将脸埋进臂弯里,无声地哭了起来。5自那夜之后,我便病了一场。说是病,
其实也没什么大碍,只是终日昏昏沉沉,提不起精神。陆夫人请了太医来看,
也只说是思虑过度,气血两亏,开了些温补的方子。陆归晚更是紧张,日日守在我床边,
亲自监督我喝药。“阿昭,是不是那晚吓到了?”他蹙着眉,眼里满是担忧和自责。
我摇摇头,不敢看他的眼睛。我不能告诉他,我遇见了三王爷裴烬。更不能告诉他,
裴烬对我说了那些轻佻的话。在陆归晚面前,我永远是那个安静、乖巧、懂事的阿昭。
我不想让他看到我狼狈的一面,更不想因为我,给陆家惹来任何麻烦。
“只是……有点想家了。”我找了个借口,声音低得像蚊子哼。他叹了口气,
伸手探了探我的额头,温热的掌心,带着让人心安的力量。“等你病好了,
我陪你回趟江宁老宅,去看看你母亲的衣冠冢。”我眼圈一红,点了点头。父亲被贬后,
母亲也随之而去。听说她经受不住打击,在路上便一病不起。最后,连一副完整的棺木,
都没能带回京城。只在江宁老家,草草立了个衣冠冢。这是我心里,永远的痛。
谢云翘也来看过我几次,每次来,都是一副小心翼翼,欲言又止的样子。“阿昭,
那个……三王爷,他……他没有再来找你吧?”我摇摇头。她松了口气,
又愤愤不平地说:“都怪我!要不是我拉你去,也不会惹上那个活阎王!听说他府里,
光是侍妾,就有十几个!个个都美若天仙,也没见他对哪个真心过!
你可千万别被他那张脸给骗了!”我苦笑了一下。我怎么会被他骗?我躲他还来不及。只是,
不知为何,裴烬那双桀骜的凤眼,和他那句“本王看上的东西,还从来没有得不到的”,
却像梦魇一样,时时在我脑中盘旋。我有一种预感,这件事,不会就这么轻易了结。果然,
半个月后,我的病将好未好之时,宫里来人了。一道懿旨,从天而降。当今皇后,
也是三王爷裴烬的生母,要召见金陵城中的几位名门闺秀,入宫赏花。而我的名字,
赫然在列。捧着那卷明黄的懿旨,我的手,抖得像秋风中的落叶。该来的,终究还是来了。
6入宫那天,天色晴好。陆夫人亲自为我梳妆打扮,
她一边为我簪上一支成色极好的羊脂玉簪,一边叮嘱道:“阿昭,进了宫,切记要谨言慎行。
不该看的别看,不该说的别说。皇后娘娘问什么,你便答什么,多一个字都不要讲。
”她的语气,是前所未有的凝重。我点点头,从镜中看着她。陆夫人保养得宜,
看上去不过三十许,风韵犹存。可我知道,她心里,从未真正接纳过我。她对我的好,
是面子上的情分,是做给外人看的姿态。她真正疼爱的,只有陆归晚。
她希望陆归晚将来能娶一位家世显赫的妻子,而不是我这个前朝罪臣之女。这次入宫,
对她来说,或许是个机会。若我能得了哪位皇子或是权贵的青眼,脱离了陆家,
她自然是乐见其成的。我心里像明镜似的,却什么也不能说。到了宫门口,
谢云翘早已等在那里。她见了我,眼睛一亮,“阿昭,你今天……真好看。
”我穿了一身湖绿色的衣裙,是陆夫人特意为我赶制的。颜色清雅,样式也简单,
只在袖口和领口处,绣了几朵小小的兰花。比起其他闺秀的环佩叮当,绫罗绸缎,
确实素净了些。可谢云翘说,我就像一株雨后的新笋,干净,挺拔。我笑了笑,
心里却是一片苦涩。皇宫,是这世上最富丽堂皇,也最冰冷无情的地方。
我们这些所谓的名门闺秀,不过是温室里精心培育的花朵,被送到这里,任人挑选,
评头论足。我们的命运,从来由不得自己。皇后的凤仪宫,极尽奢华。我们一行人跪在地上,
连头都不敢抬。“都起来吧,赐座。”一个雍容华贵的声音,从高高的凤座上传来。
我悄悄抬眼,瞥了一眼。皇后娘娘看上去很年轻,凤眼含威,不怒自威。她的容貌,
和裴烬有七八分相似。我的心,又开始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。赏花,品茶,
听戏……整个上午,我都像个木头人一样,跟着众人行礼,微笑,应答。
我尽力让自己显得平庸,不起眼。可我越是想躲,麻烦却越是主动找上门。“听闻陆家**,
不但貌美,且才情出众。不知可否,为本宫抚琴一曲?”皇后娘含笑看着我,语气温和,
却带着不容拒绝的威严。我心头一凛,知道自己躲不过去了。在座的闺秀们,
纷纷朝我投来或嫉妒,或幸灾乐祸的目光。我深吸一口气,站起身,
款款走到早已备好的古琴前。罢了。是福不是祸,是祸躲不过。既然躲不过,
那便……迎难而上吧。我定了定神,纤纤十指,轻轻落在了琴弦上。
7我弹的是一曲《高山流水》。这是陆归晚最喜欢的曲子。他说,知音难觅,伯牙绝弦,
是这世上最动人,也最悲怆的故事。起初,我的指尖还有些微颤,琴音也略显生涩。
可渐渐地,我沉浸在了音乐的世界里。我的眼前,彷彿出现了巍峨的高山,奔腾的流水。
我想起了父亲,想起了母亲,想起了……陆归晚。他教我识字,教我抚琴,
在我最无助的时候,给了我唯一的温暖。他是我的高山,我的流水,我的……知音。
琴音渐入佳境,时而高亢激越,如山峦叠嶂;时而婉转低回,如溪水潺潺。一曲终了,
余音绕梁。殿中,一片寂静。良久,皇后娘娘才轻轻拍了拍手,“好,果然是名不负实。赏。
”我跪下谢恩,心里却没有半分喜悦。我知道,今日之后,我“才女”的名声,
怕是要在金陵城传开了。而我,也再无法像从前那样,安安静静地躲在侯府的后院里。果然,
宴席散后,皇后娘娘单独留下了我。她屏退了左右,只留下一个心腹的嬷嬷。“抬起头来,
让本宫好好瞧瞧。”我依言抬起头,任由她那双锐利的凤眼,在我脸上细细打量。“像,
真像。”她喃喃自语,眼里却没有半分温情,只有一种……审视货物般的冰冷。
我知道她说的是谁。我长得像我的母亲。“你母亲当年,也是这般模样,清丽脱俗,
楚楚可怜。”她的嘴角,勾起一抹冷笑,“可惜啊,红颜薄命。”我的心,像被针扎了一下。
“听说,你寄养在镇北侯府?”“是。”“陆家待你如何?”“……很好。”“陆归晚,
是个不错的孩子。知书达理,温润如玉。只可惜……”她话锋一转,“身体弱了些。
”我猛地抬头看她,心里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。“皇后娘娘……”“本宫的烬儿,
你见过了吧?”她不理会我的惊慌,自顾自地说下去,“他很喜欢你。”这句话,
小说《金陵春暮》 金陵春暮精选章节 试读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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