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捡回家的狼狗,每天都在求我标记精选章节

六月长夏 2025-07-12 11:12:35

【和占有欲极强又极度缺爱的年下弟弟谈恋爱,是种什么体验?】这个回答,

我想写给三年前被我捡回家的那个男人,沈聿。我叫许暮,今年27岁。这个问题,

我想我很有资格回答。故事要从我们把自己关在公寓里整整七天后的第一个清晨说起。

空气里是种说不清的味道,有食物的残香,挥发后的酒气,还有我和他身上,

汗水与皮肤纠缠的气味。我被一具温热的身体从背后牢牢圈在怀里,那条手臂搭在我腰上,

像一道无法挣脱的枷锁,但我并不想挣脱。我身边的男人,沈聿,呼吸平稳,我知道他醒着。

这七天,时间的概念被模糊。我们像两头失控的野兽,在这间小小的公寓里,

用最原始的方式,确认着对彼此的归属。浴室,客厅的地板,冰冷的洗手台,我们都试过了。

我见过他清醒时克制又疯狂的样子,也见过他醉酒后被我逼到崩溃,

红着眼哭着索求的狼狈模样。我曾经是个坚定的不婚主义者,不相信任何长久的关系。

爱情在我眼里,是软弱和麻烦的代名词。可现在,我躺在他怀里,听着他沉稳的心跳,

他锁骨上那个殷红色的咬痕,像一个烙印,无声地宣告着所有权。这一切是怎么开始的?

大概要从三年前那个雨夜,我捡他回家说起。(一)24岁那年,

我的人生信条是“自由至上,片叶不沾身”。作为业内小有名气的设计师,我忙碌,独立,

有足够的资本享受我想要的生活。而我想要的生活里,从不包括一个固定的男人。

我热衷于享受随时可以抽身的快乐。我流连于不同的场合,和不同类型、有好感的男性约会。

我的规则只有一条:不谈感情,不谈未来。这套处事方式让我活得轻松又自在。

它是我对抗童年阴影的盔甲。我的父母,那对以爱的名义互相折磨、互相憎恨了半辈子,

让我从小就对“爱情”这个词敬而远之。在我的记忆里,

它充满了无休止的争吵、摔碎的器皿和童年的我所有的无措与恐慌。

它是痛苦、憎恨、贪嗔痴的来源。所以,我选择成为一个游刃有余的玩家,

而不是被深陷其中的囚徒。那天晚上,我刚结束一个冗长又无聊的商务饭局。

水晶灯下的觥筹交错,衣香鬓影间的虚伪寒暄,都让我感到无比疲倦。

我婉拒了一位殷勤的金融才俊护送的提议,独自撑着伞走进了瓢泼大雨里。雨下得很大,

砸在透明的伞面上,发出密集的“啪嗒”声,将整个城市晕染成一幅流动的油画。

就在离我家公寓不远的一个街角,我看到了他。他站在昏黄的路灯下,

像一尊与这个嘈杂雨夜格格不入的雕塑。他没打伞,浑身湿透。白衬衫被雨水打成半透明,

紧紧贴在身上,勾勒出宽阔的肩膀和窄瘦却充满力量感的腰线,雨水顺着他漆黑的发丝滑落,

经过高挺的鼻梁,划过线条凌厉的下颌,最终滴落。他很高,也很英俊,

是那种带有攻击性的、冷峻的帅。典型的丹凤眼,眼尾微微上挑,配上高鼻梁与薄唇,

让他看起来有些漠然和难以亲近。即便是在这种狼狈的境地里,

那张脸上都写满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。我本该目不斜视地走过去。我的理智告诉我,

这是一个麻烦。但下一秒,他动了。他明显喝多了,脚步虚浮,摇摇晃晃地往前走了两步,

膝盖一软,眼看就要一头栽进路边肮脏的积水里。我叹了口气,终究还是没忍住。

或许是那份与周遭格格不入的孤寂感触动了我,又或许,

仅仅是因为那张脸长得实在太合我心意。“你还好吗?”我走过去,

将伞大半都举到了他的头顶,雨水立刻打湿了我的半边肩膀。他迟钝地抬起眼,

那双深褐色的瞳孔里一片混沌。他看了我半晌,迷离涣散的眼似乎在费力地辨认我是谁。

浓烈的酒气混杂着雨水的湿冷气息扑面而来,并不好闻,

但他身上还有一种淡淡的、干净的气息,中和了那股酒气。最终,

他从喉咙里挤出两个字:“走开。”声音低沉,带着不耐烦的沙哑,像磨砂纸擦过耳膜。

我没理他,强行把他的胳膊架在自己肩上。触手一片冰凉,像是刚从冰水里捞出来。

他比我想象的还要高,还要重。他用力地想甩开我,但醉酒的人根本控制不好力气,

只是一个踉跄,大半个身体的重量都实实在在地压了过来。我一个身高168的女生,

被他一个目测190的男人这么一压,高跟鞋差点崴了脚,狼狈地后退了两步才稳住。“喂,

你清醒一点!再乱动我就把你扔这儿了!”我有些恼火,空出一只手拍了拍他的脸。

他的脸很烫,跟冰冷的身体形成鲜明对比。被我拍得眯了眯眼,似乎更不清醒了,

嘴里含糊地嘟囔着什么,我没听清。最后,我放弃了和他沟通的念头,认命地半拖半架,

把他往我的公寓方向弄。他很重,每一步都走得我筋疲力尽。这段平时不到五分钟的路程,

那天晚上我感觉像走了一个世纪。当我终于用指纹打开家门,

把他扔在我客厅那张柔软的米白色沙发上时,我累得快虚脱了,伞掉在玄关地上,

积起一小摊水。他倒在沙发上,就那么沉沉地睡了过去,眉头依然紧紧锁着,

脸上是一种与他冷酷外表截然不同的、脆弱而孤独的神情,像一只被主人遗弃在雨中,

浑身湿透了、骄傲却又不知所措的大型犬。那就是我跟沈聿的第一次见面。

我把他当成一个意外捡回家的麻烦。我不知道,这个麻烦,将会缠我一辈子。第二天清晨,

我是被客厅的动静吵醒的。我走出去,看到他已经醒了。宿醉让他脸色很差,

眼底带着淡淡的青色。他一言不发地打量着四周陌生的环境,

目光从我随意丢在茶几上的设计稿,滑到墙上挂着的抽象画,最后,

——那套我从衣柜深处翻出来的、我弟某年留在这里的、明显小了一号的旧T恤和运动短裤。

嗯~是的,昨晚是我帮他换的衣服,毕竟他全身都湿透了,我发誓我是闭着眼做这些事的。

他的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。他没问我是谁,也没问为什么会在这里,只是沉默地起身,

径直走向浴室。水声哗哗地响了很久。等他出来时,

已经换回了自己那身被我用烘干机处理过、但依旧皱巴巴的衬衫和西裤。头发半干,

有几缕不听话地垂在额前,让他那份冷漠少了几分攻击性,多了些居家的慵懒。

他很有礼貌地向我道了谢,声音是宿醉后特有的低沉沙哑。然后,他拿出手机,

脸上是公事公办的疏离表情:“你的账号,昨晚的住宿费和沙发的清洁费,我会转给你。

”我被他这种急于划清界限的态度逗笑了,身体向后靠在沙发背上,交叠起双腿,

摆了摆手说:“不用了,举手之劳。就当我日行一善了。”他没再坚持,

只是用那双深邃的眼睛深深地看了我一眼,那眼神很复杂,像是在评估又像是在审视。最后,

他要走了我的手机号和社交账号,沉默地转身离开了。我以为这就是个萍水相逢的小插曲。

几分钟后,我的手机震动了一下,是一条银行的到账信息。五位数。附言四个字:昨夜酬劳。

我看着那条信息,觉得挺满意,是个懂事的。也行,这样最好。我耸耸肩,反正,

不会再见了。(二)我没想到,我的“不会再见”只维持了一个星期。那周五,

我因为一个紧急项目返工,加班到深夜十一点。

当我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出灯火通明的办公大楼时,

在路边看到了一辆熟悉的、过分扎眼的跑车。夜色中,那辆车的线条流畅而充满力量感。

沈聿靠在车门上,穿着简单的黑色T恤和休闲裤,双手插在口袋里,整个人融入夜色,

却又因为那强大的存在感而无法被忽视。他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,像一座沉默的雕像,

目光精准地鎖定了我。看到我出来,他站直身体眼里的光似乎亮了一下,

言简意赅地吐出两个字:“上车。”我愣在原地,浑身的疲惫瞬间被警惕取代。

“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?”我的公司地址,我可没告诉过他。“想知道,总有办法。

”他的回答滴水不漏,仿佛在陈述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实。我没动,心里警铃大作。

我抱着手臂,带着几分审视的意味看着他:“沈先生,我想我们之间已经两清了。

你给的‘酬劳’,足够我请十个代驾送你回家。”他没理会我的讽刺,只是拉开车门,

耐心地等着我,那双眼睛在夜色里,黑得深不见底,像两个旋涡。最终,我还是妥协了。

深夜的CBD很难打车,而我真的很累,累到不想为这点事跟他耗下去。一路无话。

他车里的音乐品味不错,是低沉的大提琴曲。他把我送到公寓楼下,什么也没说,

看着我走进大门,然后就开车离开了。我莫名其妙但此刻累得只想上楼拥抱我温暖的被窝。

但第二天,第三天,他都雷打不动地出现。如果是追求者,起码得有鲜花和殷勤。

但他从不多问什么,更没有送花或者说些讨好的话。这种追求方式让我有点新奇,

时间久了我们的关系更像友达以上情人未满。他话不多,像一个沉默的影子,

一个专属的司机,把我每天的生活轨迹,强行标上了他的印记。我身边的约会对象,

很自然地,一个个都消失了。没人愿意在一个年轻、多金、英俊,

还对我明显有所图的男人面前,自讨没趣。他的存在本身,就是一种最高调的驱逐。

我开始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。他的存在,像一张正在慢慢收紧的网,不紧迫,却密不透风。

我所享受的那种自由选择的**,正在被他一点点地侵蚀。我上网查过他,却发现他像个谜。

除了一个名字,什么都查不到。这更让我感到不安,

一个能开着几百万跑车、却在互联网上毫无痕迹的人,背景绝对不简单。为了打破这种局面,

我决定进行一次反击。我主动约了一位最近聊得不错的男律师,去看一场新上映的文艺片。

那位律师先生英俊儒雅,事业有成,是世俗意义上的完美伴侣,

也是用来**沈聿的完美工具。为此,我故意没有加班,

在正常时间、化着精致的妆容走出了公司大楼。沈聿的车,果然如幽灵般准时地等在那里。

我目不斜视,径直从他车前走过,

对他那道胶着在我身上的、几乎能将我后背灼穿的目光视而不见。然后,

我带着最完美的微笑,坐上了另一辆早已等候在路边的车。从后视镜里,

我看到他的车在原地停了很久,车灯亮着,像两只固执的眼睛,最终还是没有跟上来。

我松了口气,却又莫名地,感到一丝说不清的烦躁。那场电影,我看得心不在焉。

律师先生风趣幽默,谈吐不凡,但我满脑子想的,都是沈聿那张冷冰冰的脸,

和他沉默地站在车边的身影。当律师先生在昏暗的影院里试探性地想来牵我的手时,

我像被烫到一样,猛地抽了回来。气氛瞬间变得尴尬。在公寓楼下礼貌地告别后,我一转身,

心脏就漏跳了一拍。沈聿就站在单元门前的阴影里。他不知在这里等了多久,

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薄的衬衫,夜风格外凉,吹得他额前的发丝微微晃动。他手里夹着一根烟,

但没有点燃,只是用指尖无意识地捻着。地上已经有三四个烟蒂。“玩得开心吗?”他问,

声音很平,听不出任何情绪。“还不错。”我硬着头皮回答,手**大衣口袋,

攥紧了冰冷的钥匙。他一步步向我走来,停在我面前,

高大的身影将我完全笼罩在他的阴影之下。我以为他会质问,会发怒,

会像所有被冒犯的男人一样,露出嫉妒或者不甘。但他没有。他只是抬起手,用冰凉的指尖,

将我被风吹乱的一缕头发,轻轻地掖到了耳后。那个动作轻柔得不可思议,却让我浑身一僵,

起了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。“许暮,”他看着我,目光像深夜的海,深不见底,能将人吞噬,

“你不需要用这种方式来赶我走。我不是你的麻烦。”说完,他看了我一眼,

那眼神复杂难辨,然后转身,拿钥匙打开了我隔壁的房门,走了进去。是的,

那之后不久——他不知什么时候,已经搬到了我的隔壁。那一晚,我彻夜失眠。

我坐在黑暗里,能清晰地听到隔壁传来的、微弱的水声。我意识到,沈聿这个人,

比我想象的,要棘手得多。他不是那种会被轻易推开的男人。他用一种温水煮青蛙的方式,

把自己变成了我生活中无法忽视、也无法摆脱的一部分。

(三)之后不久我接到了一个业内顶级宴会的邀请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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